大连胜利广场雕塑造型设计征集
胜利购物广场外广场造型征集说明书
大连胜利购物广场是首个与市政府合作,以开发、销售、经营商用房地产为主的外资商业地产企业,曾获“中国铺王”、“全国商业名牌企业”等称号。如今,“二代胜利广场”正在扬帆起航,预将外广场上标志性雕塑及主题景观(四处艺术音乐造型)重新规划设计,拟建成广场的艺术观景。现面向社会征集广场造型设计方案。
一、主办单位:大连胜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
二、应征作品创作基本要求:
1、标志性雕塑要求作者自由创作发挥,以体现广场浓厚的社会文化氛围和商业韵味。
2、主题景观以现有的乐器为母本加以创作或由设计者自由创作发挥,要和周围建筑风格相协调。
3、要求作品系列化,名称统一化,创作风格相呼应,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。
4、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,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。
* 两大主题雕塑,设计者可单选或多选。
三、应征方式:
1、参赛者将设计稿(作品)寄、送或发电子邮件至公司,设计作品稿件一律为不小于A4的彩色稿及变化稿(手绘、电脑绘制均可)。
2、设计作品如有实物模型,应不低于500mm。
3、请附设计简要创意说明、作者基本情况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。
4、请参赛者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设计稿一式三份寄、送或发电子邮件至: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胜利广场28号物管部(116001)(邮件上请注明“应征设计造型”字样)邮寄以邮戳为准。
电子邮箱:shengli_wgb@163.com 联络电话:0411-88902313
传真:0411-88902345 联系人:刁小姐
详情请登陆网站:www.victory.cn
四、评选及奖励办法:
大连胜利购物广场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,对参评作品进行初选、复选和终选。经初选入围的前50件作品,将书面通知作者并以资奖励。此50件作品,将进行公开展出(中央大堂),由观众投票选出16件作品进入终选。终选由专家组成员评审,评定作品是否进行修改或定稿,最终选出6件可行作品。
初选:10月1日至10月10日,选出标志性雕塑10件,主题景观40件作品入围,颁发证书并分别奖励RMB500元;
复选:10月11日至10月15日,选出标志性雕塑4件,主题景观12件作品入围,颁发证书并分别奖励RMB1000元;
终选:10月16日至10月20日,选出标志性建筑2件,主题景观4件中选作品,颁发证书并分别奖励RMB 2万元。
*以上奖金均未扣除个人所得税。
五、著作权说明:
1、所有征集方案均不退还,请投稿者自留底稿。
2、所有入围作品视为受大连胜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制作,其著作权属大连胜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所有。
3、作者对参赛作品文责自负,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为遵守该规则,如一旦发生因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,一律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4、凡在征集截止后三个月内未接到入围通知的,作者可自主处理其作品。
5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胜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所有。
附:造型征集海报
大连胜利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二○○七年七月二十六日
胜利购物广场外广场造型征集说明书
大连胜利购物广场是首个与市政府合作,以开发、销售、经营商用房地产为主的外资商业地产企业,曾获“中国铺王”、“全国商业名牌企业”等称号。如今,“二代胜利广场”正在扬帆起航,预将外广场上标志性雕塑及主题景观(四处艺术音乐造型)重新规划设计,拟建成广场的艺术观景。现面向社会征集广场造型设计方案。
一、主办单位:大连胜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
二、应征作品创作基本要求:
1、标志性雕塑要求作者自由创作发挥,以体现广场浓厚的社会文化氛围和商业韵味。
2、主题景观以现有的乐器为母本加以创作或由设计者自由创作发挥,要和周围建筑风格相协调。
3、要求作品系列化,名称统一化,创作风格相呼应,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。
4、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,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。
* 两大主题雕塑,设计者可单选或多选。
三、应征方式:
1、参赛者将设计稿(作品)寄、送或发电子邮件至公司,设计作品稿件一律为不小于A4的彩色稿及变化稿(手绘、电脑绘制均可)。
2、设计作品如有实物模型,应不低于500mm。
3、请附设计简要创意说明、作者基本情况、工作单位、联系方式等。
4、请参赛者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设计稿一式三份寄、送或发电子邮件至: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胜利广场28号物管部(116001)(邮件上请注明“应征设计造型”字样)邮寄以邮戳为准。
电子邮箱:shengli_wgb@163.com 联络电话:0411-88902313
传真:0411-88902345 联系人:刁小姐
详情请登陆网站:www.victory.cn
四、评选及奖励办法:
大连胜利购物广场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,对参评作品进行初选、复选和终选。经初选入围的前50件作品,将书面通知作者并以资奖励。此50件作品,将进行公开展出(中央大堂),由观众投票选出16件作品进入终选。终选由专家组成员评审,评定作品是否进行修改或定稿,最终选出6件可行作品。
初选:10月1日至10月10日,选出标志性雕塑10件,主题景观40件作品入围,颁发证书并分别奖励RMB500元;
复选:10月11日至10月15日,选出标志性雕塑4件,主题景观12件作品入围,颁发证书并分别奖励RMB1000元;
终选:10月16日至10月20日,选出标志性建筑2件,主题景观4件中选作品,颁发证书并分别奖励RMB 2万元。
*以上奖金均未扣除个人所得税。
五、著作权说明:
1、所有征集方案均不退还,请投稿者自留底稿。
2、所有入围作品视为受大连胜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制作,其著作权属大连胜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所有。
3、作者对参赛作品文责自负,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为遵守该规则,如一旦发生因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,一律由参赛者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。
4、凡在征集截止后三个月内未接到入围通知的,作者可自主处理其作品。
5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胜利广场发展有限公司所有。
附:造型征集海报
大连胜利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
二○○七年七月二十六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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